政府与社会两手发力推进合同节水管理

日期:2024-08-10 |   作者: 浓缩机



  国际在线生态中国频道报道: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社会、经济、生态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水资源为经济社会及生态发展提供支撑。我国是水资源较为短缺的国家,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达500多亿立方米,近2/3城市不同程度缺水。进入新时期,随国家快速的提升,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突出。怎样更好地发挥政府水资源管理职能,同时充分的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白准确地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标志着节水提升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合同节水管理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都为实行合同节水管理提供了良好契机。

  合同节水管理是建立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为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而建立的一套行政管理与市场行为紧密结合的服务机制。这种机制将水资源管理手段与科学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有机结合,通过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形成节约用水按照市场价值获得回报的市场环境,推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节水改造项目的工程投资、设计、建设和长期运营服务的市场模式,建立水资源节约保护长效多方共赢的市场机制。

  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是政府依托创新节水技术,及时来更新技术所涉行业用水定额,实行以新旧定额为基准的多级累进水价制度,社会力量投建节水工程,政府严格执法精确计量,使用当地水资源价值购买节水服务。

  要使社会力量(用水户和节水服务机构)通过节约的水资源市场价值获得回报,需要改变我国水资源的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水价十分低廉的局面。如果,大幅度提高水资源的价格,虽能提高国民的节约用水意识,推进实施全民节水行动,但是,水资源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要素,大幅度提高水价会引起诸多负面效应,暂不可行。由于,水资源为社会经济及生态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并产生可观的公共效益,节水行为所产生的公共效益中提取相当于水资源价值的部分,作为节水行为的回报是可行的。水资源的价值代表它的市场认知程度,远高于现行水价。当社会力量投资的节水项目能够按照水资源的价值获得回报时,才能够推动合同节水管理的具体实施。

  实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首先,政府依托创新节水技术,及时来更新该技术所涉应用领域的用水定额。其次,在该领域实行按照新旧定额划定多级累进水价区间的多级累进水价制度。用水量在新定额范围内水价格不变,实行基础水价,用水量在新旧定额的之间实行按照水资源的价值计算的市场调节水价,超出旧定额实行特殊水价。最后,在该技术所涉应用领域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由社会力量投建节水工程,政府严格执法精确计量,根据节水效果,按照水资源价值购买节水服务。

  随着用水行业的技术进步,实行合同节水管理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有序地更新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实行多级累进水价管理制度。

  在用水领域中,研发出先进适用的节水新技术时,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对其可行性、可靠性和经济性考核认定后,水资源管理部门参照此项技术的节水效果,及时制定出适用领域的新用水定额,按照新用水定额进行节水效果管理。

  按照新旧定额划定多级累进水价区间,用水量在新定额范围以内实行基础水价(区域标准水价),用水量在新旧定额之间实行市场调节水价(水资源价值),超出旧定额实行惩罚性水价(特殊水价)。促使用水户一定要进行节水改造,降低用水成本,节水服务机构按照节约的水资源价值获得回报。如下图所示:

  水资源的价值既与水量和水质相关,也与其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支撑作用相关。水资源与经济发展最直接的指标就是万元GDP耗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即单位水资源能够支撑产生的GDP或工业增加值,也代表单位水资源能够支撑产生的公共效益(公共效益的税收该用于包括水资源节约及保护等公共事业,相互关系见下图)。

  Z为水质系数,水资源的质量越好,水质越纯净,价值就越大。为便于计算。设定工业用水为标准用水,其水质系数设为1。

  G为万元GDP或万元工业增加值的耗水量,1/G水资源的公共效益,文中以万元工业增加值的耗水量来计算。

  P是价值系数。单位水资源能够支撑当地工业增加值所产生的直接税收的一部分计算水资源的价值系数。

  用水定额是水资源管理的最低要求,也是基础要求。实行合同节水管理要以新旧用水定额为节水基准,实行多级累进水价。

  按照节水服务机构的收益来源将合同节水管理分为政府购买节水服务和用水户购买节水服务两种类型。

  政府购买节水效果服务的合同节水管理:当节水服务机构的效益由政府支付时,合同节水管理就成为PPP模式的一种形式。政府水资源管理部门与用水户及节水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用水户配合节水服务机构完成节水项目投资、建设和长期运营服务,政府按照“水资源价值”购买节水效果服务。

  这种方式能大幅度增加用水户的节水收益,确保节水服务机构投资回报,国家得到更多节水的公共收益,实现了多方共赢,可以在所有用水领域实施。

  用水户购买节水效果服务的合同节水管理:用水户与节水服务机构双方签订合同,由节水服务机构完成节水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节水服务机构通过分享节水效益,提供节水效果保证或托管用水费用的方式得到投资回报。

  当前已经实施的用水户购买服务模式,由于没有引入多级累进水价的理念,节水量是按照改造前平均用水量与改造后实际用水量之差计算,适合应用于水价较高、用水超额较大、特殊用水行业等。通过按照节水效益分享和用水费用托管相当于按照原来的水价付费,节水服务机构的投资回报较低,很难广泛实行。

  我国水环境污染很严重,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治理,为了更好的提高资金利用率,提升水环境治理效果,建立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能够使用政府购买水环境治理效果的方式,实行合同节水(水环境治理)管理。对应合同节水工程中的用水定额作为考核目标,用节水量作为节水效果,水资源价值作为付费依据。合同水环境治理工程是以水体水质最终达到的标准作为考核目标,只要能够用节水量充分表达水环境治理效果,就可根据水资源价值作为付费依据。合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节水量计算如下:

  假设一片水域水量为L0,水质为Z0;上游来水量L1,水质为Z1;Z0和Z1的多项参数超标,采用技术与工程措施使下游排水量L2的水质Z2符合水环境治理目标要求。

  如果采用引入洁净水源对这片水域进行稀释的方式,也同样能够降低水质的污染状况,当排水L2的水质Z2参数达到水质指标要求时,稀释所用水量Lq可以视作这项工程的耗水量。

  由于水量水质{L0Z0,L1Z1,L2Z2}可以实时测量,根据各水质指标参数对水环境污染程度影响,在计算耗水量时设置不一样权重,通过线性代数方程计算能够获得耗水量Lq。耗水量Lq就是合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理论节水量。这样水环境治理项目就具备了节水量、节水目标即水质目标、技术与工程措施、节水服务机构等实行合同节水管理全部要素。理论耗水量视作旧的用水定额,由于采用了水环境治理技术不需要洁净水源,节水量就是理论耗水值。新增加的约束条件为工程实施后的水量水质L2Z2达到指标要求。

  节水(水环境治理)服务机构的投资回报等于水资源的价值乘以理论节水量。由于水环境治理项目耗时较长,常常有新的污染源进入治理水域,需要采用全过程实时水质水量测量,分时段确定治理目标,根据治理情况分批次支付治理费用的方式。若治理工程的实施效果达不到目标要求,节水(水环境治理)服务机构不但得不到回报,还需要承担由于延误治理时间造成的环境损失所产生的罚款,以更好的保障水环境治理效果。

  实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水资源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合同节水管理是以新技术的节水效果为依据制定新用水定额,实行多级累进水价制度,快速促进新技术大规模推广应用,从而极大地激励全社会的优势资源集中力量投入到节水技术的研发中,形成使用先进节水技术获益,推广先进节水技术获利,使用落后技术受罚的局面,全方位地促进水资源管理领域的技术进步,为国家节水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实行合同节水管理,有利于政府创新管理方式。政府的角色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的直接介入者,转变为对项目运营效果的考核监管者,政府及水资源管理部门充分的发挥水资源管理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市场机制,极大的提升了管理效果。水资源管理职能逐步加强,包括制定全面、完善的实行合同节水管理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完成水资源价值、节水量和水环境治理的理论节水量等关键参数的认定,建立按照水资源价值购买节水效果服务财政制度。

  实行合同节水管理,保障了资金配置的有效利用。政府以水资源价值购买节水效果服务方式,节水服务机构为了达到更佳的服务效果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采用最先进及可靠的节水技术、最有效的管理手段,来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长期稳定的节水效果,从而形成并建立了长效运行机制。从资金配置的全局看来,减少了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采用依效付费,优化了财政投入的效果,契合我国“十九大”提出的“国家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战略”。

  实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市场良性发展。节水服务机构按照水资源价值获得节水收益,投资回报率高,形成较大的市场空间,对金融资本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对促进节水服务市场良性发展带来非常大的资本推动力。采用政府购买节水服务,降低了用水行业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符合供给侧改革关于“降成本”的要求。

  实行合同节水管理,对全方面实行河长制提供有效支撑。《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的意见》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河流湖泊水库的管理不仅是河湖水域水体治理,还与河湖水域相关的所有领域的水资源节约、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每个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发力,投入工业、农业、生活服务业节水减污及水环境治理领域。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由专业服务机构为各级河(湖)长提供长期有效服务,为促进河长制的全面实施与持续发展提供一种市场化服务创新机制。

  实行合同节水管理符合习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市场机制激发全社会力量及金融资本投入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实现了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对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调整产业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水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图文供稿: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肖新民 编辑 王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