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就出台6项农药新规定等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4-08-08 01:20:14 | 作者: 新闻中心



  兹定于12月19日(周三)上午10时,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农业部出台6项农药新规定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农业改革出台的有关文件。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王守聪;中科院院士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蔡道基;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王运浩。下面请王守聪介绍有关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上午谈论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就是农药,农药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抓好了农药管理,抓好了农药技术的推广,实际上就是抓住了减少病虫害损失,保证农产品供给的关键。

  抓好了农药管理实际上就是对于减少农产品的污染,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以及保证人的健康,抓好农药实际上也是减少面源污染,保证环境安全的一个重点,所以我们觉得农药是维系我们人体健康的很重要的因素。广大农民渴望有一个真的农药,有质量高的农药,有效果好的农药,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很渴望我们加强农药管理,能够吃上放心的食品。更重要的是广大农药行业从业者也有一个共识,就是要加强农药管理,不以牺牲环境和我们的健康为代价。从这个高度我们该加强农药管理。

  所以今天的发布会很重要的一个话题就是抓好农药管理,希望我们大家有所启发,特别是希望在座新闻界朋友们的工作,能够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对我们部的改革有积极的支持。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的祖国很重视农药的管理,我们跟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主要做了四项工作。一是保证农药进入法制化的轨道,强化依法行政。1997年出台了《农药管理条例》,这是一个革命性的进步。第二是推进了行政审批的规范化。从2005年7月15号起,我们把农药管理纳入农业部的综合办公,使农药的行政审批进入了规范化的轨道。第三个重要工作是加大了市场监督管理力度。我们连续六年开展农药质量的抽查,标签的抽查,特别是农药残留的抽查,对于保证农产品的安全起到了极大作用。2004、2005、2006年连续吊销农药登记证,04年吊销5个,05年吊销36个,06年吊销23个,今年吊销6个,我们力度很大,特别是加大了市场控制,严厉打击非法黑窝点。另外对于高毒农药的整治,我们从上到下严格打击,到这月底所有高毒农药收回的百分之百销毁,这对我国的农产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农业管理基本满足了农业生产的需要,保证了农产品的供给,但是面临新形势我们又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三个问题。一是产品数量比较多。现在是622个有效成份,有23000多种农药,数量较多关键是临时登记的问题,很多企业永远处于临时登记阶段,所以现在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二是“一药多名”。别的行业也是这样,现在通用名只有1700多个,但商品名却五花八门,让很多人都不认识了。三是标签管理不规范。现行的法规没有对通用名的大小位置做严格限制,很多企业把商品名写的很大,农药的成份写的很小,消费者根本看不见。针对这样一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要进行改革。

  所以农业部的改革至少有四个作用。一是当前确保农产品供给的需要,是现实的选择。我们的资源条件就是如此,要保障供给,一方面要增产,另外一方面就是减少损失的措施,病虫害是我们大家可以控制的,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所以农药很重要。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迫切需要,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就是农药质量。三是确保农产品贸易的安全措施。现在我们出口,而很多国家都采取贸易壁垒,我们控制农药残留是保证农产品的出口,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四是确保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需要。农药如果管理不好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这样的一个东西不仅是涉及农产品的安全,还涉及到质量安全、生态安全,还涉及到人体健康。所以我们一定要要加大改革力度。

  以上是我介绍的第一个内容,必须加强农药改革。第二个是我们改革的内容。核心内容是三个。一是取消农药的商品名,只允许用通用名和简化通用名。咱们不可以用其他的商品名代替我们的通用名,比如说XX杀手,你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成份,但是可能是吡虫啉,但是它叫“杀手”或者叫“硬梆梆”、“死悄悄”。所以第一条是下决心取消商品名。第二条是规范的标签的说明书,我们对标注内容、大小、位置都有严格的限制。第三条是适当的提高登记门槛,我们对临时登记的资料要求,对正式登记的资料要求提高门槛,重点是为了推进三项措施的改革,一是推进退出机制,二是提高临时登记的有关联的资料要求,将来为减少农药残留,减少对环境污染创造条件。第三对有效成分的含量进行规定。不能说从多少到多少,任意含量都可以登记。我们根据科学性、规范化的要求规定至少有多少含量才可以登记。这三项是我们改革的重点。

  以上改革的重点至少有三个作用。一是使名称数量大幅度减少,从现在1.6万个名减少到1700个。二是规范的标签。标签我们要基层执法。三是我们的登记数量上有所减少,效果上也有四个,一个效果是保证了知情权,让农民、让我们消费者、让技术人员知道是什么农药,里面是什么成份,这一条是能确保的,用通用名保证农药的真实内容。二是从管理角度来说提高门槛,提高门槛以后有利于提高农药的质量,同时更有助于农药企业的结构调整。现在农药企业有2000多家,应该说比较多,要让一些小企业、要让一些污染的企业退出市场,这一条是很重要的。第三条,规范的经营秩序,保证企业公平的竞争。大家别用各种名字竞争,要用真实成份、产品质量、产品的服务来提高竞争力。

  再一点很重要的是避免了一些企业乱涨价,变一个名字就涨价,同时对于基层执法很有用。以前那么多品种、那么多的名字,基层执法很困难,现在容易看到里面的真实成份了。企业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竞争,也进一步为农民减轻负担。最后就是避免农民的重复用药和过量用药。以前我们农药不知道真实成份的时候,农民打一次不管用,再打一次,实际上用的一个药,只不过名字不一样,里面成份一样。所以避免了过量用药和重复用药,这样对我们的环境也有所改善,对于农产品的安全做很大的贡献。

  农业部下决心进行农药改革,这三个方面的重要改革的意义在这里。这是我讲的第二个意思。

  第三,下一步农业部的工作。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六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农业部决定2008年作为农药管理年,重点开展五项工作。

  1、加强宣传贯彻力度。我们要把这6项法规性文件变成通俗文件,进村入户,让众多购买的人和广大农民都明白我们的改革措施。所以希望在座的新闻工作者朋友们让我们呼吁,把我们的6项改革措施,把我们取消商品名这些重要措施让农民兄弟知道。将来的通用名都要发到基层,让农民知道现在要用新的名字了,所以老产品会逐渐退出市场,这个宣传作用是很大的。

  2、制定有关标准。对于农药的含量,怎么配比,还包括审批环节要制定一定的标准,使登记管理规范化。

  3、推进信息公开。要把所有登记的信息,特别是农业部执法信息在网上进行公布,有利于企业的执法,利于农民选购农药,利于消费者了解农药管理的情况。

  4、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一方面我们要打击,另一方面是更重要的就是疏导,现在疏导有几个办法,一是专业化防治,保证农药规模化、科学化使用。二是连锁经营,我们现在在基层鼓励企业搞连锁经营,使走街串户的卖农药的没有生存之地,所以要大力推进连锁经营。三是绿色防控。农业部去年搞植保发布会的时候已经强调过。四是修订条例。目前的改革是在《农药管理条例》的框架下进行改革的,下一步我们要逐步加大改革力度,特别是要修订《农药管理条例》,我们要和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行改革。

  总之,农业部下决心进行这项改革,这是根据目前农药管理形势所做出的重要措施,也是符合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始终相信通过农业部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我们肯定把农药管理抓好,让众多购买的人吃上放心食品,让农药管理对我们国家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我们人身的健康起到更大的贡献。

  王司长您好,我有两个问题。刚才听你通报的情况,从2008年7月1号生产农药产品都不可以使用商品名称了,我想问实行这个规定,取消了农药的商品名以后,是不是会影响企业自创品牌?第二个问题是对于农民的影响,以前农药使用商品名称,停止批准商品名称,农药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称之后会不会农民购买农药,因为他以前习惯的名称没有了。这样的一个问题怎么解决?

  你提出了很好的问题,这次只是取消了商品名,但是农药的商标任旧存在,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企业靠商标创立自己的品牌,企业要靠质量、靠完善的服务创造自己的品牌,不是光靠商品名创品牌,实际上就是在公平的环境下,以质量和服务作为提高竞争力的最重要的措施,所以是有利于创品牌的。

  第二个问题,不可能影响农民购买农药,而且有利于农民选购农药。以前是23000种农药,1.6万个名字,农民根本搞不清楚,现在改革以后变成了1700种农药,数量大幅度减少了。另外很重要的工作是宣传,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很快的了解1700种农药。

  请问王司长,新的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企业创新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我们在听取企业意见的时候也经常听到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这次改革也征求了100多个企业的意见,开了三次座谈会,我们还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我们还到国家医药局听取了意见。你提出的这样的一个问题,我认为我们是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第一条是加大了保护期,有六年的保护期。第二条,我们对于新制剂和新的混配剂,必须要有资料要求,这样保证企业对新剂型和新配剂要进行创新。另外对于已经取得登记的一样的产品不允许再申请登记,鼓励企业创新产品,所以逼着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第三条,这次登记资料要求对一样的产品进行了规定,保护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目前大家都知道农药既是农业生产的必须生产资料也是化学品,农药用的好坏关系到我国的粮食安全,也关系到我国的食品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每个人的关系都非常密切。我国的农业发展很快,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农药的名称非常多,一般来说农药有三个名称,一是通用名、二是商品名、三是商标。通用名只有一个,但是商品名不同厂有不同的名字,五花八门,据我了解,比如说吡虫啉,同样一个药剂,有七百多个商品名。不要说农民,就是从事农药研究的人也搞不清楚。假如说一个农药的性质都搞不清楚,用途也搞不清楚,怎么能用好呢?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使用农药往往就无效,无效就造成了损失,他加大用量、加大次数,既造成了浪费,又造成了环境污染。如果农药的名称都用通用名,取消商品名,相对来说也就简化名称了。名称减少了以后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熟悉,熟悉农药的用途,熟悉农药的作用了以后就可以对症下药,把农药用好,用好了以后既增加了粮食产量,同时也减少了环境污染,所以这两方面都能够获得比较好的效果。现在取消商品名不单单是对农民兄弟有好处,对于农药管理也有好处,对环境也有好处,这是大好事。

  请问王所长,前不久农业部出台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主要出于哪几个方面的考虑?其中又考虑哪些内容?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是指导农业技术人员、指导我们的指导工作者,特别是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的选购农药,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最重要的信息。还可以说唯一的工具。我们登记评审的农药,从很多的方面:毒理的、残留的、药效的、环境的、生物的,我们把最重要的信息用简洁的、通俗的方式标注在标签上,农业部领导曾经说过农药登记评审是我们对企业的承诺,而标签是企业对我们农民的承诺。所以说标签很重要,现在我们的农药管理条例对于标签的规定,只标注了标签应该标注的主要内容,和监督处罚的一些原则,比较笼统。这样第一不利于生产厂商科学准确的介绍自己的产品,第二不利于农民科学合理的选购和使用农药,第三未对不得标注的产品做出一些规定。

  第二个特点,现在的《农药管理条例》对于标签的标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也不衔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5条对于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都做了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在这方面没有具体条文,这是我们目前在农药标签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这个情况,农业部在广泛征求专家、植保工作者、农民包括制造商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农药标签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主要对标注产品的商品名取消,要标注产品的通用名称、含量,包括标注字体的大小对做了详细规定。它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农民盲目的用药,从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标签管理办法主要有四方面的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属于农药登记的内容,由农业部核准。我们在征求意见中,有的厂家提出是不是先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这里必须强调,这是农药登记的内容之一,不是新的行政许可。二是标签应当标注的产品的名字、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剂型、农业登记证号等内容以及不得标注的内容都做了规定。三是对上述应该标注的内容醒目的程度、字体的大小,包括颜色都做了明确规定。四是要求农药产品一律使用通用名称或者简化通用名称,卫生农药以功能描述词语或者剂型作为名称。

  2008年7月8日起,停止用商品名称,在我认为这块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停止批准商品名称的时间,一个是停止7月1日生产农药的时间。其他的还有一个,现有的市场流通的标签的农药,请具体解释一下这三个标签段的实行的过程阶段?

  这个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现在开始不再受理新的商品名的申请,这是第一个阶段。对于已经受理的商品名称,农药登记证,要在2008年7月1号之前把农药登记证来更换,已经受理的农药商品名,生产厂商给半年过渡期,2008年6月30号前能够正常的使用,已经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或标签的保质期是两年,只要在保质期内是能够正常的使用的,农业部的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农药生产企业的真实的情况,兼顾了使用者、经销商、生产者和农民这三方面的利益。

  我想补充一点,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三个过渡期,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取消商品名,最重要的重要的条件是加大宣传力度,实际上在1月8号开始用新名字以后,把新名字要进村入户,让农民都知道,用老名字产品已经卖不出去了,虽然我们给企业半年的过渡期,实际上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就要换掉,因为企业用旧名字已无市场了,还怎么卖农药。虽然给了过渡期了,但是极短时间内我们会取消商品名。

  新规定出台之后会不可能会引起农药价格持续上涨?新规定出台以后会不会导致非法公司制作更多?我们有哪些措施应对非法企业?

  2006年的农药生产量,有效成分130万吨,我们大田用药只有32万吨,所以生产量远大于消费量。第二个有可能还要稳定物价或者实现优质优价,环境优化了,大家平等竞争了,靠质量竞争以后会稳定物价。更重要的是好产品价格会上来,劣质产品会淘汰或者价格很低。

  这是天平的两面,一种原因是农药管理、一种原因是市场监管,这两只手都必须要硬。我们六项新规定出台要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就是加大我们的执法力度,保障市场的规范,这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农药的临时性登记要求比较低,企业比较热衷于临时登记,所以农药产品数量大幅度提升,我想问为啥不取消临时登记呢?对于正式登记的农药产品为什么还要实行再评审制?

  这个问题我从三方面回答。一方面从历史上看,临时登记在我国农药发展上起到一定作用。临时登记主要是处于试验、示范或者应急需要的时候进行。在农药发展史上,当我们数量很不够的时候,我们应该这些,但是现在已经供大于求了,我们要进行改革。第二,从这次改革的情况去看,我们这次农药资料要求已经前移了,把正式资料登记的要求前移到临时登记,为下一步取消临时登记创造了条件,它有一个过程,这么多的产品要进行评审,所以这次改革已经考虑到取消临时登记了。第三,我们这次考虑到了一个退出机制,对于正式登记的续展我们提出三个月的评审时间,对于一些不符合生产规格要求的,需要淘汰的坚决实行再评审制度进行淘汰。所以农药的再评审制度,还有登记资料的前移都是为了下一步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准备好。更重要的是要设置特殊登记,取消临时登记。但是我们没特殊登记也不行,应急的需要也要有特殊登记,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想农业部下一步的改革要着力抓好这项工作。